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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谋私利 贵阳下岗工人冒充广西会计师行骗被判刑

   广西新闻网百色10月16日讯(通讯员林荣先 罗俏艳)工人下岗了,就应该自强不息,自谋职业,正当地挣钱维持生活,减轻企业的负担,但贵州贵阳市的下岗工人陈某为谋取利益,却不这样做,而是冒充广西中立信会计师行骗,结果把自己骗进了牢房,被法院判了刑。

  2006年4月3日,贵州贵阳市的下岗工人陈某和广西百色市退休干部张某(另案处理

  他们先由张某负责联系客户,在取得客户的信任后由陈某负责出具虚假财务报告书,并收取相应的审计费。自4月3日至6月8日,他们两人先后分别为那坡县百货公司等38个单位出具虚假财务审计报告书各一份共38份,共骗取审计费人民币28500元。期间,那坡县某企业感觉到陈某和张某的行为不对劲,其中可能有诈,遂向有关部门举报。

  6月8日,那坡县公安局侦查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赶到现场,当场抓获正在出具虚假财会审计报告书的陈某和张某,并扣押两人作案用工具汽车一辆、笔记本电脑一台、打印机一台、虚假的广西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注册会计师等公章12枚。随后,陈某即被拘留,7月10日被逮捕。

  经公诉机关提公诉,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9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
 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: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,骗取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,构成诈骗罪。陈某犯罪后认罪态度好,积极退出赃款,有悔罪表现,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,并适用缓刑,也不致再危害社会。陈某实施犯罪时所用的汽车、电脑、打印机是犯罪工具,应当依法没收。其所骗取的28500元赃款应当返还给受害人。

  法院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刑法》相关条款的规定,于10月16日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两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,并责令其将犯罪所得赃款28500元返还给受害单位,同时将其用于犯罪的作案工具汽车一辆、笔记本电脑一台、打印机一台依法没收上缴国库,所持有的12枚假印章依法没收。编辑:王香菊作者:林荣先 罗俏艳